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2018年第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2018年第58号)及相关政策要求,天津市税务局定于2019年3月14日18:00至3月14日20:00升级电子税务局电子申报子系统,启用2018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功能。